20190414 – 教會與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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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員:李秉源牧師

經文:腓立比書2:14-16

 

信息大綱

  1. 14你們無論做甚麼事,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15好使你們無可指責,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在這世代中要像明光照耀,16將生命的道顯明出來,使我在基督的日子得以誇耀我沒有白跑,也沒有徒勞。大綱:

    1.教會在哪裡存活(where)

    2.教會有什麼角色(who)

    3.教會要如何去做(how)

     

     

 

 

 

 

 

 

 

 

 

 

20190407 – 律法與應許的微妙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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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員:梁健雄傳道

經文:加拉太書3:15-25

 

信息大綱

  1. 引言

    律法與應許是基督信仰內一個核心的題目。我們既然得著神的赦罪之恩,接受這恩典的唯一條件就是信心,任何外加的條件都會扭曲了福音,那麼守律法/規則對我們的意義何在?

     

    大綱:

    1. 其實一早已應許! (3:15-18)
    2. 既然如此,為何有律法? (3:19-22)
    3. 現在,“信”已經來到! (3:23-25)

     

    結論:願我們一同向真信心邁進,超越律法條文表面的規則,作個能履行律法真義卻

    不被律法捆綁的人!

     

    分享問題:

    1) 律法無法做到什麼? 能夠做到什麼?

    2) 部份基督待容易陷入過於遵守律法的試探、死守規則,他們有什麼問題?面對這些人你會對他們說什麼?

    3) 對於基督徒,律法還有什麼用? 我們應如何看待社會法律、教會的規則等?

    4) 救恩和律法的分別是什麼?

    5) 為什麼人需要先知道神是一位有律法的神才能體會耶穌的死是好消息?你該怎樣去傳這個好消息(福音)?

     

 

 

 

 

 

 

 

 

 

 

20190331 – 作個醒目(xǐngmù)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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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員:李秉源牧師

 

經文:加拉太書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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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只知道耶穌釘十架,還要接受是為我被釘死(1,13-14)

2. 不只以聖靈開始,還要以聖靈完成人生目標(2-5)

3. 不只相信有神,還要經歷神對我們的應許(6-9)

 

 

 

 

 

 

 

 

 

 

20190324 – 聆聽神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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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員:孫偉光牧師

經文:撒上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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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論:耳朵是個奇妙的器官,聽覺是最後才失去的感覺。

本論:聖經出現多次「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經文好像很簡單,就是神四次向一位小孩說話。

它指出一個悲哀:人的聽覺出了問題

 

  1. 神的話稀少v1
  • 不應該如此
  • 有耳而不聽
  • 向小孩說話v4-5

 

  1. 祭師的遲鈍
  • 第二次說話v6a
  • 以利聽不見v6b
  • 第三次說話v7-8;詩篇62:11;伯33:14;拿3:1-2

 

  1. 嚴重的警告
  • 不願意聽的事v11;耶19:3
  • 災禍必然臨到v12-14
  • 小孩警告大人v15、18

 

結論:神的同在、人的認可v19-20

神的啟示、人的傳揚v21

 

問題討論:

  1. 第1節說:「孩子撒母耳在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為什麼第7節又說他未認識耶和華呢?
  2. 第1節又說:「在那些日子,耶和華的言語稀少」,語氣表明這是否一個正常的現象?
  3. 其實神向撒母耳說的話是關於以利的,為什麼不直接向以利說?
  4. 以利為什麼要到第三次才明白是神呼喚這小孩?
  5. 神在之前(2:31-34)不是已經藉著一位先知(2:1)向以利宣告了祂會降禍給他的後代嗎?
  6. 你覺得小孩子對神是否比大人更敏銳?自由分享
  7. 遲鈍好像不是一件罪,但對神遲鈍是什麼一回事?會有什麼後果?
  8. 為什麼一些人到了某個年紀便無法把別人的意見聽進去?是面子問題?自由分享。
  9. 一個人每天看聖經,會否陷入「有耳聽不見」的局面?
  10. 如果有兩位弟兄姊妹向我們提出同一個意見,可否不理?如果一篇道我們聽過兩次,是否浪費時間?

 

 

 

 

 

 

 

 

 

 

 

 

20190310 – 按照福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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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員:李秉源牧師

經文:加拉太書2章15-21節(和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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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稱義,因著信(15-18)
  2. 生死,是基督(19-20)
  3. 活現,神的恩(21)

 

經文的查考與分享

  1. 背景題:

1.1 彼得在安提阿教會因犯了什麼過錯而招致保羅的當面指正?

1.2 除了使徒彼得外,還有誰也犯了相同的錯誤?

2. 分享題:

保羅在第14節指正他們:做得不對,與福音的真理不合=沒有按福音的真理來正直的行事(參馮蔭坤的《加拉太書註釋》)

2.1 團契有什麼是「沒有按福音的真理而行的」?

2.2「我」有什麼是「沒有按福音的真理而行的」?

3. 第15-16節的「我們」是指保羅和彼得。關於以下幾件事,保羅對彼得有什麼提醒:

@ 稱義

@ 信耶穌基督

@ 遵行律法

4. 因受到那些「從雅各來的人」(12)的質疑,保羅堅定地回答說:「絕對不是!」(17)

4.1 保羅被質疑什麼?

4.2 保羅的「絕對不是」是指著什麼?

5. 第19-21節,保羅的說話具有兩種功能,(1)為自己的立場辯護,和(2)宣告自己的人生志向。

5.1 信徒「向律法死」又「向神活」是什麼意思?

5.2 不再活著的「我」與基督在我裡面活著的「我」:兩個「我」是什麼意思?

5.3 你今天的「我」是哪一個的我?為什麼?

6. 保羅最後的宣告:我不廢掉神的恩(21)。

6.1 保羅給出什麼原因?

6.2 基督徒的生活會廢掉神的恩嗎?每個人都舉一例。

6.3 基督徒的生活怎樣過能彰顯神的恩?每個人都舉一例。

7. 全段經文,哪一句最能感動你呢?自由分享。

 

 

 

 

 

 

 

 

 

20190303 – 兒童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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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員:孫偉光牧師

經文:撒上2:12-18,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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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論:澳紐區華福大會的主題:華人教會的傳與承。

兒女如何承接父母的信仰?一個世界性問題。

 

本論:撒母耳出生不久,就被父母放在殿中,由祭師以利撫養。

經文記載以利兩個成年的兒子,把童年的撒母耳放在其中。

從兩個成年的兒子看信仰的傳承

  1. 他們不認識神v12
  • 自定規矩v13-16
  • 藐視祭物v17
  • 兩性關係v22

2. 父母難辭其咎

  • 言教的問題v23-24
  • 身教與言教v29
  • 以兒女為中心 – 他們必自我中心
  • 研究的結果:傳承的四個條件

a. 父母對信仰認真

b. 父母要彼此相愛

c. 溫和嚴格的管教

d.有時間陪伴兒女

3. 以後仍有工作

  • 錯誤已做成v22-23,v31
  • 栽培撒母耳v18、26,路2:52
  • 祝福其他人v20

 

呼籲:這是祭師的問題?彼前2:9

你就是祭師 – 信徒皆祭師

 

 

 

 

 

 

 

 

 

 

20190224 – 處理衝突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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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員:楊坤元傳道

經文:加拉太書 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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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突,常常發生,有人的地方就有衝突的出現,就好像有水的地方就會有漩窩的出現。但問題是,衝突出現了,大家就覺得很不對勁,感到不安,甚至覺得希奇。我想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大家沒有為衝突作好準備,以致衝突一來,就手足無措。
今天經文中所重述的故事中,我們可能有一些想法:
(1)保羅好像跟雅各和彼得有不和?是不是這位後起的使徒對那些教會柱石的使徒有甚麼不滿意,想借故「另起爐灶」?

(2)保羅是不是沒有遵守聖經有關斥責教會肢體的教導,比如(太十八15~17)?保羅一開始卻立刻當眾去責備彼得,保羅是不是有問題?所以今天的信息給我們一個預備的機會,藉著保羅與彼得之間的矛盾中一同學習一課寶貴的衝突處理的藝術。衝突看起來是不好的事情,但神藉著福音的大能會把不好的事情扭轉成好事,把咒詛變為祝福。

 

查經問題

  1. 先閱讀加二11~14。 彼得是耶穌最親密的朋友之一,他看過耶穌教導、醫病、生活、死亡、復活。第11節有何令人驚訝之處?
  2. 彼得做了甚麼事,讓保羅有這樣的行為?(12~14節)
  3. 關於在教會中責備人的事情,聖經有甚麼教導?保羅這樣的行為有違聖經的教導嗎?為甚麼?
  4. 對於彼得和巴拿巴等人的行為,保羅有甚麼看法?(14節上)?你認為保羅的看法有甚麼重要性?他心裏最大的關注是甚麼?
  5. 保羅的行為/處理方法給予了今天的信徒和教會領袖甚麼可以學習/提醒的地方?

 

 

 

 

 

 

 

 

 

 

20190217 – 不容妥協的真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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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員:梁健雄傳道

經文:加拉太書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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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保羅由第二章開始指出加拉太信徒的信仰問題內容是什麼,透過他的經歷及堅持向他們說明,與此同時也糾正他們對 “那些有名望的” 人的看法。

 

講道大綱:

保羅帶著提多澄清對不受割禮的堅持 (2:1-5)

使徒們獲得共識後繼續為福音同努力 (2:6-10)

 

結語:

看見保羅對福音真理的堅持,對你有什麼提醒? 究竟我們信主有什麼應該要堅持,有什麼不需要那麼堅持?

 

討論問題:

1) 為什麼耶路撒冷的領袖關於提多(2:3)的決定那麼重要? 這個堅持與徒 16:1-5的做法明顯不同,如何理解保羅對同一件事有不同的處理手法?

2) 為何保羅需要用 “那些有名望的” (2:2,6) 這個諷剌用語? 想達到什麼目的?

3) 追求合一的限制是什麼? (2:4-5)

4) 行相交之禮有什麼意義? (2:7-9)

5) 深入探討一下把窮人放在優先的做法(2:10),試歸納利23:22及 申15:7-8的原則;另外,看羅15:25-26 及林前16:1的記載,你會怎樣形容保羅?

6) 就信仰內容而言, 我們今天有什麼要堅持? 有什麼其實不用堅持的卻在堅持?

 

 

 

 

 

 

 

20190210 – 一生最美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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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員:李秉源牧師

經文:民數記 6:22-27

 

信息大綱

大綱

  1. 祝福展開新一年
  2. 祝福鋪墊我一生
  3. 祝福傳承神一家

 

教會今年的祝福對聯:

辭舊歲數算神恩,迎新春靜思主愛

忘記背後辭舊歲,努力面前迎新春

 

豬年的祝福語(李牧師):

豬事蒙福,福臨諸君!

 

保羅的祝福語(林後13:14):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

 

亞倫的祝福語(民6:24-26):

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

願耶和華使他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

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