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2 – 第八誡不可偷盜

點我下載

講員:孫偉光牧師
經文:出20:15;申5:19

 

講題:第八誡不可偷盜

 

信息大綱

引論:這誡命很簡單,和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一樣。

本論:它沒有說明偷什麼;可以是偷錢、偷東西、偷懶、偷人、

偷時間、偷換。

偷盜的定義:拿取不屬於你的東西。

偷盜的範圍可以是

  1. 偷錢 · 直接偷錢
  • 間接偷錢:瞞稅,羅14:6-7a;借錢不還,太5:26;欺騙,箴11:1
  • 強搶金錢:敲詐,路19:8
  1. 偷物 · 偷東西(超市等)、摘果子
  • 不問自取,多2:10(單位、飛機、洗手間、 麥當勞、酒店、自助餐)
  • 強搶、霸佔,王上21:15

 

  1. 偷其他事物
  • 偷知識(抄襲)
  • 偷/搶人,創29:16-19(拐賣小孩、奴隸、女人),搶別人妻,太14:3-4,女友男友
  • 偷榮耀:徒12:21-23;帖前2:6
  • 偷時間:遲到、長篇大論等

 

結論:尊重別人的財產、時間、知識等,也尊重神的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