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1 – 第六誡不可殺人
講員:孫偉光牧師
經文:出20:13申5:17
講題:第六誡不可殺人
信息大綱
引論:很多人都認為殺人是最大的罪,其實它是最大的“罪行”,箴6:16-17
本論:為什麼殺人是最大的罪行?因為生命權在神手裡,
只有神可以賜生命和收回生命,伯1:18-21;詩104:29-30
一般基督徒都不會殺人,這條誡命卻引起不少疑慮
- 政治的問題 a. 戰爭與當兵:代上14:8-10
- 死刑的問題:利20:1-2
- 墮胎的問題:詩139:13;耶1:5;伯10:11-12
- 動機的問題 a. 憤怒仇恨:太5:21-22;可6:18-19
- 金錢作怪:提前6:10
- 其它動機:王上21:17-19a
- 自殺的問題 a. 自殺是否殺人?徒16:26-28
- 從聖經看自殺。太27:3-5,
- 從心理看自殺
結論:必須尊重生命,不然屬於魔鬼,約8:44;約一3:11-12